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上级关于节能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院节能工作,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经费支出,建设节能型机关,经院领导同意,现就加强全院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将节能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效能、树立机关形象、提高全院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工作,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带动全体干警自觉养成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杯水、每一张纸的良好习惯,在全院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举措。一是加强电力节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和视频监控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线,下班后离开办公室要及时关灯;严格控制电器使用时间,及时关掉不必要的电器设备;尽量不使用空调,使用空调要合理调整温度,避免过度制冷或制热。二是加强水资源节约。严格控制用水量,避免浪费;加强水管道、水龙头等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时排查漏水等问题;积极使用节水型水龙头等节水设备。三是加强办公用品节约。合理使用办公用品,避免浪费;积极使用双面打印、电子文档传递等节能环保办公方式,无必要不使用彩色打印;加强对闲置办公用品的回收循环利用。四是加强绿色出行。鼓励全院干警绿色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骑行等低碳环保出行方式。
三、工作要求。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加强节能型机关建设这一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部门干警的节能意识,引导部门干警形成节能习惯。办公室、检务保障部要组织对全院办公场所、食堂等落实节能要求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要及时总结节能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节能工作举措,切实增强节能工作成效。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