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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检察院于2016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设立;2017年1月7日揭牌成立;2017年11月9日,临时办公办案大楼启用;2018年1月1日,各项检察业务全面正式运行。内设三个司法行政机构(政治部、办公室、检务保障部)和五个检察业务机构(第一至第五检察部)。共配备政法专项编制53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52人,其中员额制检察官22人,司法行政人员12人,检察辅助人员17人,司法警察1人。另有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39人,警务辅助人员4人,区公共辅助员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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