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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03-12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6日在坪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向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和市检察院总体部署,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科学管理、特色发展、精准服务”为发展路径,创品牌、树标杆、立公信,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努力为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助力保障创新坪山建设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运用创新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坪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依法严惩职务侵占、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妨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批捕66人,起诉51人;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对涉案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上门走访民营企业36次,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法律宣讲服务,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沟通、点对点服务。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格依法办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拔高凑数,确保精确打击,共批捕25人,起诉13人。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指明办案方向,成功办理全市首例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安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深化“打伞破网”,与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建立工作会商和线索移交机制,联合区公安分局发布公告征集线索,合力打击黑恶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展“暖心接访月”活动,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及时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全年接访736人次。推行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充分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主动向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8万元,并提供心理疏导、诉讼救济。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制订《坪山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指引》。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修复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效果。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610件904人,受理审查起诉619件873人,其中深汕合作区案件分别为35件53人和33件52人;经审查,批捕692人,起诉752人。聚焦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打击盗窃、诈骗、寻衅滋事等常见多发犯罪,批捕289人,起诉278人;强化政治意识,妥善办理“7·27”系列专案,得到上级机关高度肯定;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批捕119人,起诉127人,办理了龚某某等14人贩卖止咳水20余万瓶的特大贩毒案。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程序实体正义。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1件,纠正漏诉5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份。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153人,不诉24人。联合印发《加强对公安派出所侦查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展对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专项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常态化监督、季度全面检查,预防脱管、漏管等问题。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深入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与区司法局会签意见,建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0件,对超期执行、违反执行程序等问题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5份,督促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件。针对企业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的现象,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企业退出市场机制。通过与区财政局联动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执收到位非税收入约2800万元。

三、坚持以维护公益为核心,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作为,努力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加大办案力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涵盖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保护等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9份,依法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37.43万元,督促复垦农用地12.4亩,助力美丽坪山建设。

聚焦民生热点领域,办理一批典型案例。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102所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小卖部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获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办理首例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被《人民日报》专题报道;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乱象,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卫生监管部门查处“黑诊所”22间;维护生态平衡,办理了马峦山郊野公园盗采竹笋案等12起案件。 

注重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调沟通,争取理解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加强协作机制建设,与区审计局、区司法局会签意见,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四、坚持以权利保障为根本,深入推进司法文明建设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增进人文关怀,彰显司法温度,以司法文明引领法治文明,助推城市文明建设。

秉持谦抑慎刑司法理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适用率达88.9%,位居全市首位。稳步降低审前羁押率,对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的案件,决定不捕57人、不诉147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9人,获采纳37人,办理的彭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行办案、帮教、救助、预防一体化。共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44件51人,审查起诉33件39人,重点打击性侵未成年人、虐待被监护人等犯罪,批捕20人,起诉18人。对危害性较轻、有悔罪表现的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开展“法律进校园”“法治夏令营”活动6次,上万名学生接受法治教育。

完善律师权利保障,促进检律关系良性互动。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刑事诉讼中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监督案件2件。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部署应用电子卷宗系统,开通网上预约和“绿色通道”,为律师会见、阅卷提供便利服务,共提供电子卷宗1340册,刻录阅卷光盘262张,接待会见327人次。

五、坚持以便民服务为宗旨,大力加强阳光检务建设

逐步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加强新时代检察公共关系建设,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专项监督、听证会等活动98人次,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和案件线索的处理反馈。升级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多样化监督渠道。扎实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41条,公开法律文书39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1条。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让检察深度服务社会。以“两微一端”平台为依托,结合典型案例、热点话题开展法治宣传,“坪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共发推文397篇,其中原创文章243篇,原创文章数量和传播影响力稳居全国、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开通抖音号、南方号、一点资讯等平台账号,新媒体宣传渠道不断拓宽,宣传形式日益多样。

擦亮普法特色品牌,广泛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以“坪山检察法治大讲堂”为主要载体,提供菜单式公益法治宣讲,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共24期,受众逾2万人,宣讲内容涵盖扫黑除恶、公益诉讼、防诈骗、企业管理法务等11类主题。开展现场法治宣传活动4次,接受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本、业务介绍、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

六、坚持以科学管理为手段,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以“人、事、案”为核心要素,加强检察科学管理体系建设,促进检察工作良性发展。

坚持政治首位,党建融合体系推动发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职业良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作用,通过“党建+业务”“党建+管理”“党建+学习”“党建+文化”等创新形式,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一体规划、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党建工作成为检察工作发展的“红色引擎”。

严控案件质量,案件管理体系确保规范。加强证据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严防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深挖业务数据价值,客观反映检察业务运行态势,分析评价办案质效;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110件,发现苗头性质量问题16处并督促整改。

优化队伍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助力成长。青年检察人员“双导师制”培养计划第一期圆满结束,全面总结培训成果并集结成16万字的《青蓝集》,该培养模式在全市检察机关复制推广。制定实施“优才计划”,严格选拔院内领军人才和后备人才,搭建人才梯队。加大培训力度,全年77人次参加脱产培训,500余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丰富文化载体,文化发展体系激发活力。组织开展各类讲座、文艺汇演、演讲朗诵、拓展培训、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举办第三届检察文化节,营造积极向上、和谐融洽的机关氛围;精选微信公众号原创文章近两百篇,编印两本检察文集《品•检》,自编自导拍摄制作建院三周年纪实片,致力打造检察文化精品,传播检察正能量。

 全面从严治检,监督管理体系强化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实行检察长训勉制度,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和谈心谈话,对苗头性纪律问题抓早抓小,从严从紧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选任提拔一批中层干部,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2019年,全体检察人员迎难而上、锐意进取,总体工作受到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坪山区检察院,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是民事检察还比较薄弱,检察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信息化程度还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坪山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区委一届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住“双区驱动”历史机遇,不断提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理念更先进、司法更规范、特色更鲜明、机关更和谐”为统领要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奋力开创坪山检察工作新局面。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建设中闯出新路径。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教育等手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突出保护知识产权,加强法律政策研究,以审慎包容的原则对待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一流营商环境。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二是着眼长远,在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中打造新范例。按照最高检和市委对深圳检察机关的要求,在完善法律监督、推进司法文明、创新检察管理、发展特色品牌等方面探索实践,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建设,为基层检察工作提供有示范意义的“坪山样板”。

三是追求极致,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新担当。发扬“工匠精神”,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树立精品意识,通过办理典型案件,引领是非标准和社会风尚。注重把握和解决好案件背后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以高质量的检察建议督促行业整改、促进社会治理。

四是捍卫公正,在构建完备科学的法律监督体系中实现新突破。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总体布局,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深化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做强民事检察,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及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拓展公益诉讼监督范围,积极稳妥探索“等”外领域。

五是夯实基础,在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中迈上新台阶。始终坚持“四个铁一般”标准,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建设,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坚持政治建检,持续发挥“党建+”品牌优势;坚持素质强检,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坚持从严治检,确保司法廉洁公正;坚持文化兴检,汇聚检察工作正能量。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注重吸收列席和旁听同志的意见,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努力为坪山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为落实“双区”战略要求、推进创新坪山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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