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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检察院连续三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来源: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6-07-31

  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202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评选情况,坪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三同并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擦亮基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反腐利剑”成功入选,并获评精品事例。这是继我院第三检察部、政治部的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事例分别于2024年、2025年获评全省典型事例后,连续第三年获评全省典型事例,也是全省唯一连续三次荣膺该项荣誉的基层检察院,充分彰显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党建思想,强力推动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的显著成效。

  职务犯罪检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政治性极强、业务性极强,必须把党的建设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以党建融合破难题、提质效、聚合力。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建与职务犯罪检察深度融合,坚持在党建引领中锤炼队伍、在办案实践中淬炼党性,实现党建高质量发展与职务犯罪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双向奔赴”。2024年以来,通过“三同并进”,我院着力打造全市职务犯罪检察高地,高质效办理了一批重大腐败案件,成为全市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最多和案值最大的基层检察院,1个案件获全国典型案例,1个案件获全省典型案例,1个案件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整版刊发,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经验也两次被省院刊发推广。

 一、政治与素能同铸,锻造专业化职务犯罪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首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职务犯罪检察专门力量。

  一是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对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最新决策部署,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第一时间转化为办案指引。常态化开展政治学习与业务研讨,在案件讨论中引入政治分析,在理论学习中融入案例研讨,引导干警深刻认识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鲜明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从政治上看”的敏锐性和自觉性。

  二是高起点组建专业团队。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择优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党员骨干,组建职务犯罪检察专门办案组,实行“党员先锋岗”亮牌上岗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有党员骨干冲在最前面、担在最难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直接担任重大案件主办检察官,全程参与提前介入、讯问取证、出庭公诉等关键环节,以“关键少数”的担当作为带动全体干警履职尽责、提质增效。

  三是高水平培育骨干人才。坚持把办案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党员干警的主阵地,建立“党员导师带徒”制度,由资深党员检察官对新入职干警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既传办案经验、又教党性修养,以“头雁领飞、强雁护航、雏雁跟飞”的人才梯队格局推动队伍接续成长。多次组织开展公诉人模拟赛事和业务比武,以赛促学、以学促干。2024年以来,该支部2名干警分别荣获“深圳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和入选深圳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

二、党建与办案同频,全面提升职务犯罪办案质效

  始终以党建引领办案理念更新和履职模式创新,将党建势能转化为办案动能,以机制创新破解办案难题,形成党建引领下协同高效、闭环管控的反腐办案一体化格局。

  一是做优传统腐败案件办理。在办理贪污、受贿、行贿、玩忽职守等传统职务犯罪案件中,充分发挥党员检察官的政治敏锐性和专业判断力,确保案件办理不枉不纵、不错不漏。2024年以来,共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3件42人,累计案值6.3亿元,团队人均办案量位居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周某等人职务犯罪系列案获评2024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招标投标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二是拓展涉企犯罪检察职能。将传统职务犯罪的成熟办案经验深度运用于涉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依法严惩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83件,累计案值1.5亿元,办理的荀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审查逮捕案获评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精品案例。

  三是健全协同衔接机制。以党建联建为纽带,与区纪委监委、区法院相关党支部建立常态化联建沟通平台。聚焦案件管辖、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庭审指控等重点问题,通过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方式强化会商研判。党员检察官在提前介入阶段既发挥业务引导作用,又担当政策沟通桥梁,协助统一证据标准、破解隐性腐败认定难题、凝聚反腐共识。目前已形成沟通顺畅、配合紧密、运转高效、制约有效的监检法协同工作机制,为案件依法高效办理提供坚实保障。

  四是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管理,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支部牵头、集体会商”制度,突破个体办案壁垒,整合全院司法资源,通过一体构建证据体系、一体论证法律适用、一体推进协商决策,实现对受贿案件中如何认定制约、控制关系,新型、隐性受贿案件中如何认定确定性利益、行贿案件中如何认定不正当利益、利用影响力受贿和斡旋受贿中如何认定关系密切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以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等疑难复杂问题的精准判定,以全链条质量控制确保检察决策科学有效。

三、治罪与治理同步,深耕社会治理做好“后半篇文章”

  始终以党建引领检察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坚持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一体推进,做深做实职务犯罪检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制度堵漏。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针对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监管薄弱环节,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将涉案单位党建工作和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纳入检察建议内容,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打造廉政课堂。常态化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示范庭观摩活动,邀请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党员检察官在法庭教育环节结合被告人堕落轨迹进行剖析警示,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积极参与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结合办理的5件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举办医疗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主题宣讲活动,推动廉洁理念入脑入心。

  三是设立检企平台延伸服务触角。在辖区街道、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设立“峦山蓝·检企通”检察服务站,由党员检察官组成法治宣讲团,多次赴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法治宣讲,帮助企业识别廉政风险、完善内控机制,将检察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

  四是搭建交流平台扩大工作影响。主动承办“粤检研·基层行”广东省职务犯罪检察业务交流会,与全省各市检察机关及专家学者共研业务、共解难题。聚焦新型隐性腐败这一法律适用难点,邀请深圳市纪委监委、深圳市检察院举办深圳市新型隐性腐败案件复盘监察检察座谈会,推动监检协作提档升级,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

  下一步,坪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融合实践,不断优化融合路径,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法律监督效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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