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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获评“2023年度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集体”

来源: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4-02-04

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扬2023年度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坪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获评“2023年度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集体”,再添一项省级荣誉。

坪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办案质效居全市前列。近三年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00宗,民事检察案件128宗,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07宗,1份文书获评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全省行政检察“十佳法律文书”,21宗案件获评省、市级典型案例,1宗案件获评省优秀办案故事,团队获评“广东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多宗案件获《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人民代表报》及最高检官微报道,获赠锦旗12面。

一是以政治建设赋能统一思想,彰显对党忠诚“本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定期开展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暨业务研讨会,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推动建立全市首个综合性“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文件,凝聚执法司法合力,有力推动平安坪山、法治坪山建设。

二是以能动履职赋能司法为民,彰显使命担当“初心”。始终坚持以高水平履职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创设“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机制,高效解决多宗严重阻碍政府工程建设违法用地问题,为辖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城市更新提供有力保障。先后与辖区9家单位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现全区公益诉讼案件100%诉前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督促修复林地、耕地400余亩,督促拆除临时违建4500余平方米、永久建筑1400余平方米,收回国有土地51万余平方米,避免国有财产流失近7000万元。以“支持起诉+”办案模式帮助210名农民工追薪500余万元,办案成果获最高检官微报道。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办理省级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件。务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56%的民事检察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32%的依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撤回申请,有力助推诉源治理。创建规范高效的“三个三”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办案模式,被《广东行政检察工作情况》作为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

三是以先锋模范赋能队伍建设,彰显德技双优“匠心”。坚持“全员人才观”,充分挖掘每位成员的潜力特长,大力培养专家型人才。1人次作为最高检“双百计划”广东援藏工作队员前往林芝市巴宜区检察院开展对口帮扶工作,1人次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检察院开展业务援助工作;1人次获“全国民事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1人次入选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2人次入选深圳市“政法群英榜”,3人次立个人三等功,1人次受聘区“专业法律咨询专家”,1人次获评“三八红旗手”,1人次入选最高检“全国万名侦防能手人才库”。

荣誉催人奋进,实干成就未来。坪山区检察院将把荣誉化作前行动力,继续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能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争创更多更优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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