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刑事案件后,总有一些人会想利用当事者家人“救命心切”的心理,把自己装扮成“能人高人”“神秘领导”,大肆行骗。近日我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受害人是一位“救女心切”的老父亲,听说女儿身陷囹圄,父亲竟然想“托关系”“捞人”,谁承想不但人没捞到,反而被骗得倾家荡产......
可怜天下父母心,长期与女儿分别两地的张三某日偶然发现女儿因涉嫌犯罪被网络通缉,他病急乱投医,找到了自称有关系的马二,并分多次转账49万元用于“疏通关系”。在得知女儿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张三本想找马二算账,却没想到马二表示要想“捞人”还需200万。张三信以为真,四处筹钱,还把房子抵押借来的50万转给了马二。
马二得逞后将钱据为己有,挥霍殆尽。而张三此时已经倾家荡产。在得知女儿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后,愤怒的张三发现被骗,多次要求马二退款未果,于是报警。
近日,马二被我院以诈骗罪起诉,一审获判有期徒刑十年。所谓的花钱“疏通关系”,真的可以把人捞出来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检察官提醒:千万不要迷信法外特权,司法程序绝不是单凭某个神通广大的个人就可以操作和更改的。要相信法律,相信正义,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权,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