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阳康没多久的小编,听到有人问:“你家囤蒙脱石散了吗?”直接当场懵圈。我就是阳了几天,怎么还2g网了?为什么又要囤肠胃药?家里之前囤的感冒药都吃完了是嘛?
原来,这场新年伊始的风波要从一条朋友圈说起……
江苏无锡小伙黄可(化名)最近有些烦心,他没想到自己的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竟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让蒙脱石散一夜脱销,并登上新年的热搜。
12月30日,黄可突然在一些群里发现了自己的朋友圈截图,从内容上看,是一位将他备注为“所内打印机”的好友截图发出来的,随后蒙脱石散等药物一夜脱销。
近日,黄可表示,自己已经在当地派出所做了笔录:“我手机朋友圈的内容全部拍照留档了。民警当时说,XBB1.5主攻心脑血管和拉肚子的信息未被证实,属于虚假消息,以后如果有相关建议请私聊亲友,不要在朋友圈发。我不是主动传播者,也从来没有主动在任何群和公共平台发布,所以这次民警以批评教育为主。”
朋友圈其实也是公共空间,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说,朋友们,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事不可以乱做。前方高能!小编着重提醒:以下涉疫行为都有可能触犯法律。大家快收藏转发,注意避雷。
囤货居奇,哄抬物价
12月7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立案调查。
经查,12月1日至7日期间,当事人在美团平台销售复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规格为25人份/盒),标价229元/盒,进货单价分别为61.25元/盒、67.5元/盒、75元/盒,由于不同时期美团平台销售优惠不一,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179元/盒、216.5元/盒、229元/盒,进销差价率最高达273.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其行为构成违法哄抬价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其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经营者存在以上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消费者遭遇此类侵权时,可依据价格法第41条要求经营者退还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部分的价款;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法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强制搭售,变相抬价
某医药有限公司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时,强制搭售阿奇霉素或罗红霉素,变相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此外,该法第16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强制搭售违背了交易自愿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涉及价格违法,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经营者“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第3项规定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根据违法程度等因素,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价格欺诈,误导消费
某连锁药房在开展促销活动过程中,在宣传海报中宣称12月7日至12月12日期间,全场商品满100元送30元,而实际销售中口罩、抗原检测试剂、大型医疗器械和特价商品均不参加活动。
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政策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则列举了“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等具体价格欺诈情形。
经营者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消费者可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48条、第152条、第157条以欺诈为由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及要求办理退货退款,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经营者主张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个人销售,低买高卖
这段时间,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莲花清瘟、布洛芬等成为“网红”物资,一些人看到了“商机”,在朋友圈、抖音等个人账号上发布售卖这些涉疫物资的信息。这样的行为是正确的吗?
检察官提醒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零售活动,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微信用户通过聊天功能、群、朋友圈等功能发布前述产品营销信息,也违反了平台规范。此外,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前述产品,也同样属于违规行为。
请广大用户珍惜自己的微信账号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范;大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抗原检测试剂或退烧药物,谨防诈骗。
居民朋友们应保持理性判断,拒绝盲目跟风、扎堆抢购,以防给不法经营者发“疫情财”提供可乘之机,在购置防疫物资时,应提前了解市场行情,必要时可以货比三家,以做到心中有数,防止上当受骗。
新年伊始,希望诸事皆宜,大家都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