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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头电子烟”能合法上头?可拷,真刑!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3-05-06

“戒烟难熬?试试这款电子烟过渡一下。”

“来一口飘飘欲仙,而且‘合法上头’!”

近年,一种名为“上头电子烟”的产品披着电子烟的外衣,将新型毒品的魔手伸向人们,带来伤害自己、危害社会的“狠活”,不仅“上头”,而且“上刑”!快来看看龙华检察办理的这宗案例。

某天,小甲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关于“上头电子烟”的信息……

小甲:“上头电子烟”?该不会是……敏锐的小甲当即就觉察出有猫腻,于是想要一探究竟。

“你好,想咨询你发的电子烟”

“这款主打的就是上头,而且安全合法”

“吸过会带来麻痹眩晕的快感,像醉酒”

“真的吗? 那价格方面呢?”

“瓶烟油598元,全款预定,可转账”

对方的说辞隐隐契合了小甲的推测,小甲立刻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您好,我想要举报,有人疑似贩卖新型毒品”

公安机关掌握线索后,最终小甲拿到了小乙贩卖的上头电子烟油,公安机关随即将疑似毒品电子烟油提取。经鉴定,涉案电子烟油中检出两种合成大麻素,其含量分别为4.25%和0.42%,小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小乙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五条,我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小乙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上头电子烟”里除了水、尼古丁和调味剂等普通成分外,还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吸食后产生所谓的“上头”感觉就是毒品进入人体后的短暂“快感”,长期吸食会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过量吸食还会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检小龙:你知道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告,明确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检小华:不仅如此,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检小龙:而且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贩卖、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将与涉毒划等号,不法分子宣称的“合法上头”不再合法!广大居民朋友千万要提高警惕,莫入毒品陷阱,拥抱健康未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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