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势力团伙垄断龙华区某KTV店前代驾市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要求他人缴纳管理费或者驱赶他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近日,龙华区检察院起诉一起涉恶案件获判,并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代驾行业领域推动打击防范和源头治理双提升。
一、想要“圈地为王”?为所欲为终获刑!
2019年、2020年期间,深圳市龙华区某KTV客流量大,门前代驾收入高,被告人王某某、郭某纠集被告人许某某、孙某某、莫某某等代驾司机在该KTV门前欺行霸市,不允许其他圈外代驾司机来该处接单拉客,遇到不听从劝阻想要到该KTV门前接单的外来代驾司机,王某某则指使团伙其他成员共同采取辱骂、威胁、恐吓、围堵、殴打等方式进行驱赶。该团伙还多次敲诈勒索被害人李某等多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王某某、郭某等人多次随意辱骂、殴打、恐吓他人,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2023年5月6日,龙华区检察院对王某某、郭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王某某、郭某某等人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个月到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二、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近日,龙华区检察院就该案涉及的黑恶势力犯罪“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源头治理问题以及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防范整治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1、健全打早打小工作机制。建议完善处警登记、背景调查、警情研判、定期核查等执法机制;不定期到辖区开展暗访,做好线索摸排工作。
2、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议对刑事犯罪多发领域、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将扫黑除恶斗争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
3、开展代驾行业人员法治宣传活动。建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结合重点区域、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代驾行业人员进行法治宣传。
三、检察官普法
本案中,以被告人王某某为首的团伙已构成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恶势力团伙。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恶势力团伙该怎么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了解一下!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所遁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离不开大家的共同捍卫,请积极行动起来,坚持维护法律权威,携手弘扬公平正义,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