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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身边案|注册星级会员?投资虚拟币?拉人入伙?警惕新型网络传销→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4-03-29

“短短4个月,在我们中已经诞生4名千万富翁,几十名百万富翁!”


“我们董事长说了,大家不要忘记奖励金。业绩不好没拿到奖金,他也为你伤心。所以我们先定个小目标,比如拿一辆宾利车。”


阿秋(化名)在派出所报案时,回忆着财富课堂上导师的教诲,仍觉历历在目,“当初就是吴某某拉我加入这个平台,我损失了将近200万元!”吴某某究竟对阿秋做了什么?一起来看看龙华区检察院办理过的这宗案件。


01

氪金会员投资虚拟币,“稳赚不赔”

发展下线躺着赚钱,“绝不坑人”


吴某某是阿秋的朋友,在2016年,她向阿秋炫耀自己在某平台投资赚到了钱,能发大财。阿秋很是心动,吴某某便耐心地引导她下载一款手机软件,还详细讲述使用方法。


比如,付费注册会员。会员分五个星级,星级越高,会费越高,但也会获得越多的电子积分,这种积分会按照一定的现金比例换算成某种虚拟币。根据浮动的现金比率,会员可以等虚拟币价值上涨后拆分、变卖为人民币,最多得到10倍收益。


再比如,拉新用户加入会员。不同星级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获取推荐奖、对碰奖等。发展的下线会员越多,自身及下线级别越高,奖金也越多。


是不是快被绕晕了?


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有没有传销那个味?


阿秋一开始也心存疑虑。但吴某某拍胸脯说绝对合法、保证获利,很多亲友都在里面,不会坑“自己人”。阿秋被吴某某说的高回报冲昏头脑,对金钱的欲望打败了理智,投资3万余元注册最高星级会员。


02

投资平台升级、积分无法变现

组织领导传销终获刑


在之后的日子里,阿秋跟随其他会员一起去国外旅游,还参加了几次“投资培训课”,将自己的身家积蓄都转账给吴某某,让她帮忙在会员网站买虚拟币,想等币值上涨后再拆分卖出。后来好不容易涨了,系统却更新升级为另一个新平台,原先的积分无法变现。


这种情况出现了几次,直到2019年,阿秋才意识到这些年来对组织的运作模式和人员结构都很陌生,钱越投越多,但没见一点收益。她发现自己可能进入了不法组织,遂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经审查,吴某某于2016年加入平台,注册近50个账户,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发展阿秋等下线会员近200名,下线层级最高为14级,吴某某获得各类非法奖金共计近50万元。


检察官认为:


吴某某以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付费注册会员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和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钱财,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龙华区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吴某某提起公诉,吴某某获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03

检察官提醒


俗话说,万变不离其宗。面对互联网时代的传销新形式,广大居民要树立勤劳致富、拒绝传销的意识,把握传销的本质,擦亮双眼辨别。


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请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案件来源|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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