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说有个养猪场的项目很赚钱
邀请一起合伙投资
本以为共同走向致富之路
却没想到被当作“猪”给“宰割”了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
龙华区检察院办理的这宗案件
却展示了什么叫
“堂兄弟,要骗还是骗”
一、是兄弟,就来投资
陈贵(化名)和陈富(化名)是一对堂兄弟,二人平时关系尚可。某天,陈贵登门拜访,自述在广州和合伙人开了一家养猪场,询问陈富是否有兴趣投资。
“投资能获得本金15%至25%的分红”,陈贵多次打电话劝说陈富投资。陈富心想:这是亲堂弟,总不会想害自己吧?于是在没有签订合同、没见过养猪场实际运营、不清楚其他合伙人身份的情况下,向其转账近20万元人民币。
二、谎话连篇,消耗信任
之后,陈贵还经常以资金周转、购买优质猪饲料等理由,让陈富加大投资。起初陈富并没有在意,基于亲戚感情陆陆续续转账过去。然而到了分红时间,陈贵却以近期猪肉价格较低、出售亏损为由,迟迟不肯支付分红。
“分红的事你再等等”“改天带你去养猪场”......日子渐渐过去,陈富始终没获得一份具有效力的合同,几次要求查看养猪场也被拒,信任和耐心被消磨殆尽后,最终选择报警。
三、拒不认罪,铁证如山终难辩
陈贵在公安机关调解、宣布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等环节,始终坚称自己无罪。经过持续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直至审查起诉期间,双方聊天记录被恢复后,陈贵最终认罪认罚,承认自己以项目为幌、行诈骗之实,诈骗堂兄40万余元,用于偿还债务、酒吧消费等个人支出。
为化解双方矛盾,追赃挽损,承办检察官促成陈贵家属与被害人陈富达成赔偿协议,陈贵家属向陈富退赔40余万元。经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贵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并处罚金。
四、检察官提醒
防人之心不可无,警惕最亲密的“陌生人”!对于亲戚朋友的借款、转账、投资等请求,不要基于“情谊”“信任”就轻易交付大额钱款,要仔细核实,谨慎对待,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此外,在投资合伙中要仔细查看合同,定期亲自确认项目运营状况,注意保留钱财交易凭证。
案件来源|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