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办法(试行)》,经我院党组会审议决定,拟选任王帅等21人为我院公益诉讼观察员。现将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是否存在不符合公益诉讼观察员选任条件的情况。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4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卞助理
联系电话:0755-2101399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宁路1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附件: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拟选任人员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