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这句话出自明代戏剧家汤显祖的《牡丹亭》题记,描述了官家千金杜丽娘和书生柳梦梅跨越生死的爱恋,意思是:情在不知不觉中激发起来,而且越来越深,活着时可以为情而死,死了又可以为情而生。
很多人常用这句话来描绘爱情。但这种不知所起、却让人生死不渝的情感又何止是爱情呢?看完电影《第二十条》,笔者想到了另一个回答——正义感。
电影《第二十条》,讲述了三个看似遥远,却很可能发生在普通老百姓身上的故事。
公交车司机张贵生看见小混混猥亵妇女,见义勇为上前制止,将对方打成重伤,获刑3年;高中生韩雨辰见校霸将同学打得鼻青脸肿,挺身而出制止霸凌,打伤校霸,被报案至公安派出所;村民王永强对长期恐吓凌辱、强奸其妻子、准备拿刀杀人的村霸忍无可忍,将其反杀,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待检察机关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可以看到,这三个人都是因为制止或对抗违法犯罪,将要面临或已经遭受法律惩罚。而且恰如影片所说,大量类似案件之前也是这么处理的。法律规定没错,见义勇为、反抗暴力的行为也没错,但一个好端端的勇敢公民却可能因此犯罪蹲大牢。正是这样,影片中司机张贵生的女儿向检察官韩明发出的灵魂质问:
“如果换成你在公交车上,你会怎么做?”
是啊,你会怎么做?当遇到侵害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时,你是会选择冷眼旁观、对违法犯罪视而不见,任由坏蛋逍遥法外,还是挺身而出制止犯罪?当遭受违法犯罪侵害时,你是选择不敢反抗、忍气吞声,任由犯罪侵害肆意妄为,还是勇于斗争,保护自己?
笔者想,如果抛开社会环境等其他因素,每个人都会选择后者。因为每个人都有朴素的正义感。这种正义感如同一种与生俱来的道德情感,它不是人们后天习得,而是在面对违法犯罪侵害或受到不公平对待时心中油然而生的,先验地存在于人们心中。
这种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的正义感,天然让人具有为之“生可以死,死可以生”的勇气。电影《第二十条》中,公交车司机张贵生在女儿的坚持下,一次次上访讨要说法,最后在一次上访的路上死于车祸。村民王永强的听障妻子郝秀萍,被村霸一家威逼利诱,最终为救丈夫和孩子而选择跳楼,希望用自己的死换回丈夫的活……
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电影结局是圆满的,检察官行使自行侦查权、不起诉权以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适用《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规定,认定王永强为保护妻儿将村霸反杀,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村民王永强得以与老婆郝秀萍及女儿一家团聚。也因证实校园霸凌事件确定存在,见义勇为的学生韩雨辰被撤案,校霸最终受到了学校纪律处分。
法律,起初便来自于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正义感。而司法,则应该让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勇敢坚守更有底气。电影《二十条》的热映,正是向全社会传递了司法机关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坚定信号。
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不公正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笔者认为,“公正”与否,作为司法者,在办案中不能仅仅满足于法律适用正确、或与先前判例处理一致的法律效果,更是要坚持“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将自己代入成案件当事人,设身处地地考量,不能过于苛求;要换位成社会公众,看是否符合公众内心的正义感,不能违背良知与人之常情。
法律的权威源自于老百姓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我们要通过一个个案件办理,让法条上的公平正义彰显在个案中、鲜活在巷陌间、流淌在心田里,以公正司法回应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弘扬人间正道和见义勇为精神,为他们提供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底气与力量。
作者|办公室 草木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