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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1岁生日,人大代表“未”爱而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1-28

“羊台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在风和日丽的八月里,他们带着对案件的关切,带着对孩子的关心,踏进了龙华区检察院的大门。他们说,一定要来参加这场活动,因为孩子的事,就是天大的事……


2020年8月11日,龙华区检察院举办了“案件听证会”暨“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一周年”开放日活动。区委副书记刘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宪潞,大浪街道党工委书记张雄汉,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海存,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程波,大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赵立明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22人,区群团工作部、卫生健康局、龙华公安分局负责同志受邀参加本次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时敏,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娜全程陪同。


活动伊始,在未检办检察官的引导下,与会人员参观了龙华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区,实地了解涉未成年人办案制度,查看各个功能室。刘蕾副书记特别就涉未成年人案件心理救助情况,向驻场心理咨询师进行详细询问。


与会人员还共同观看了节奏激昂的快闪视频。视频用一分钟精炼总结了龙华未检各项亮点工作,每一幕都承载着龙华未检人的付出与努力,与会人员深有感触,频频为龙华未检点赞。


随后召开的听证会由张娜副检察长主持,她简要介绍了不公开审查听证会的程序,并宣布了相关注意事项,听证会在庄严的气氛下有序地进行着。人大代表们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分析思考,并从案件事实、社会关爱、帮教措施等三个方面对该案办理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座谈交流环节,气氛热络起来,在杨时敏检察长的主持下,座谈会正式开始。


杨时敏检察长表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护航,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


自成立以来,针对辖区涉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态势,龙华区检察院始终围绕“一个中心、两项制度”,坚持建立和完善“护苗龙华”体系建设。联合区委政法委在全市首发《龙华区关于“护苗龙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区妇幼保健院设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形成“护苗龙华”社会化支持体系顶层设计。主导与区政法委、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等12家单位联合,在全市率先出台了两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及《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入职查询的意见》,立足事前预防和事中报告, 以制度建设织牢织密未成年人权益“防护网”。


人大代表和区相关单位负责人结合本职工作和日常关切,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如推动社区矫治,建立更多的救助机制;加强对孩子的教育,让法律课程进校园;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重视当今网络对未成年人思想的伤害,防止‘精神鸦片’荼毒孩子的思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宪潞表示,区检察院的未检工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既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罪错者的权益,也保护好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双向保护、平等保护理念。他提出,为减少此类案件发生,建议区检察要更加重视案例分析研究,找出发案特点和成因,区人大也将组织对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工作开展专项视察,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监督督促力度,共同建立健全事前犯罪预防机制。


区委副书记刘蕾高度赞扬了龙华未检的工作,认为龙华未检有情怀、有担当、有格局。她对接下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是践行市委“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七项民生指标中“幼有善育、弱有众扶”的重要体现,是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协调配合,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十三个文件会签单位要加强工作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将“两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到实处,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做细做实。


三是创新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区检察院可通过定期举行听证会等方式,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 达到”一次教育,终身受益”效果。同时利用好多种媒介、多样化活动加强宣传,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鲜花绽放需要阳光播撒,需要雨露滋润;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则离不开全社会的精心呵护和殷切关怀。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龙华未检正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我们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护航中茁壮成长、绽放笑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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