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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龙华检察与区公安分局共同开展“校园安全联合督导专项行动”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1-11-16

编者按:学校安全问题涉及到学生的方方面面,它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也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要长抓不懈,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守护祖国未来。

2021年11月4日,为持续落实贯彻“一号检察建议”,切实促进“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龙华区检察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联合龙华公安分局治安科协同开展“校园安全联合督导专项行动”,努力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校园安全联合督导专项行动”

由龙华区检察院和龙华公安分局成立3个联合检查组,共同前往龙华辖区内的6所学校进行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学校涵盖龙华辖区内福城、龙华、民治、大浪、观湖、观澜6个街道,实现区域全覆盖;涵盖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多个类型,保障检查对象的多样性和全面性。

专项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对每个检查对象学校就校园安保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及条件,是否能够切实履行校园安保职责,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履职导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的情况,以及安全防护制度建设、视频监控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特别是对校园安保人员配备、校内安保设施配备使用、“一键报警”装置、封闭式管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经检查发现,各学校安全情况总体良好,部分学校存在一定安全瑕疵。如:安保设施不齐全,没有配备防刺手套;安保人员及负责人未上墙公示明示;专职保安人数设置不合理,监控设备有待完善;特定区域内,校门外违停车辆多,无安全标识,也未设置家长等候区、隔离栏等,导致交通堵塞等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区检察院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告知函,提出系列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检察工作建议,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严格履职——加强整改对外来人员、物品进出的防控,严格落实相关校园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不断完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的建设,保证监控摄像、一键报警等安全设备有效运行;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安全建设工作,是服务大局、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回应党和人民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切的必然要求,是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积极发挥未检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障学生在校安全,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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