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气秋分,桂子飘香远。9月23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文斌向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关于降低诉前羁押率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龙华区检察院主动适应龙华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扛牢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关于降低诉前羁押率的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把好刑事检察“四道关”,诉前羁押率从2021年60.16%的相对高位现已降低至今年8月的22.70%,努力将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有效发挥刑事司法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
诉前羁押率,是指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时采取羁押措施的人数与一审公诉审结人数的比例。近年来,龙华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自2018年3月20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承接刑事案件以来,受理的严重暴力犯罪每年仅占8-15%,多数案件逮捕必要性已大大减弱。若一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构罪即捕”“有罪即诉”“一押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不仅给企业运营和正常经济活动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还会引发犯罪嫌疑人子女上学、老人赡养等一系列问题,造成“羁押一人,影响一片”。降低诉前羁押率,对于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司法行政资源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增强工作认同,摒弃传统观念,把好理念引导关
一方面注重内部动员,多次召开全院专项工作会、培训会,坚决摒弃“构罪即捕”“以捕代侦”等传统办案观念,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官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强化外部协同,分管院领导多次带队赴龙华公安分局、龙华区人民法院座谈,特别是依托片区联系检察官制度,检察官在挂点派出所巡查中注重宣讲降低诉前羁押率,有效凝聚“少捕慎诉慎押”工作共识,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二、深化检警协作,统一司法尺度,把好入口审查关
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工作模式优势,与龙华公安分局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案件提前介入、预审查分流、专业化办理等举措,依法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
(一)提前介入
通过参与案件讨论、与侦查人员沟通、发出书面建议等方式全面引导侦查取证,不断增强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减少侦破案件对羁押措施的依赖。
在办理王某某等5人涉众诈骗一案中,协作办检察官指导提前介入,承办检察官及时与侦查人员召开案件分析会,引导侦查人员成功扣押涉案赃款600万元,并区分主观恶性、参与程度、分赃获利等情形,对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2名犯罪嫌疑人以无逮捕必要不批捕,为后续案件办理、化解矛盾打下坚实基础。
(二)预审查分流
在案件呈捕前,就证据情况、羁押必要性等与公安机关会商,做到一案一筛查、一案一研判。
1.对认为社会危险性较低或不符合逮捕条件、不构成犯罪等案件,由协作办检察官出具书面意见,监督公安机关对社会危险性较低的犯罪嫌疑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对不构成犯罪的做撤销案件处理。
2.对其中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引导公安机关做好社会调查评估的同时,建议采取取保候审或刑拘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非羁押诉讼模式,将无逮捕必要的案件过滤出逮捕环节。
(三)专业化办理
严格把握案件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标准,将防止案件带病批捕、起诉作为第一责任,严格公正司法。今年以来,共依法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捕192人,不诉27人。
三、细化标准尺度,综合能动司法,把好案件出口关
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出台《关于降低审前羁押率试行办法》,统筹用好刑事检察“工具箱”,积极推进轻罪案件“以非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刑事诉讼新格局。
“社会危险性+羁押审查”。强化逮捕把关,落实逮捕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制定《社会危险性实质化审查指引》,优化审查逮捕办案模式,从罪名性质、赔偿谅解、有无妨碍诉讼等方面精准评估逮捕必要性,避免强制措施滥用。
“认罪认罚+羁押审查”。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和适用力度,对真诚认罪并接受处罚、采取非监禁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犯罪嫌疑人积极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
“公开听证+羁押审查”。主动邀请侦查机关、案件双方当事人、辩护人、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听证会,综合听取各方意见,增强不捕不诉说服力和透明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捕后跟踪+羁押审查”。全面推进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社会危险性发生变化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防止“一押到底”。
四、突出正向激励,规范检察权运行,把好内部督导关
突出检察管理导向作用,将诉前羁押率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切实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驱动力。开展月度常态排查,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提示预警,保证案件办理规范性。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察整改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加大执法办案监督力度,筑牢廉政风险防护网。完善依法履职免予追责机制,合理设定办案免责事由,为一线检察人员营造相对宽松和友善的办案环境,以制度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积极履职。
接下来,我院将以此次专题审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引导办案人员转变刑事司法理念,探索丰富取保候审保证手段,推动非羁押执行监管方法创新,加强少捕慎押法治宣传,努力推动降低诉前羁押率工作持续走在全市前列,为龙华加快创建全国基层法治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