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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丨“摆摊”到家门口,带你了解关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那些事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2-12-07

考大家一个问题:96110是什么号码?反电信网络诈骗专号!

没错!大家知道吗,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龙华区检察院最近参与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的“依法扫黑除恶 共建平安龙华”《反有组织犯罪法》巡回宣讲活动,一起来看看吧!

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为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在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院于12月3日和5日分别前往龙华街道和福城街道设点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在活动现场,我院工作人员为前来参与活动的居民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居民群众驻足在摊位周边,一边领取普法宣传纪念品,一边浏览折页内容,还不时地提出问题。

“《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我的生活有怎样的关系呢?”

“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举个例子,本法的亮点之一是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因为涉世未深容易被黑恶势力引诱、裹挟、教唆,甚至误入歧途,《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大大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惩治,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工作人员还从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无证行医、医疗骗保等有组织犯罪方式出发,结合真实案例详细介绍生活中常见的诈骗类型,向市民传授预防诈骗的技巧和措施:

“不听不信不转账,保持清晰的头脑,不随意透露隐私信息,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当大家遇到可疑情况时,立即报警求助。”以此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甄别、举报黑恶犯罪的能力。

我院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龙华建设工作,努力提升市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并在未来继续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公共利益的庄严承诺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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