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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声”走进区人大,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3-05-23

绿阴铺野换新光,薰风初昼长。为系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龙华区的实施情况,推动执法检查组更好开展相关工作,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龙华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负责人梁彬心为与会区人大代表带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专题讲座。


梁彬心检察官从龙华区涉罪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相关法律重要制度规定、涉未案件执法重点和难点、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四个方面进行分享。



基本情况介绍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涉罪未成年人也不是一天造就的。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背后都有监护缺失、教育缺位、职能部门失职等原因,最终酿成的苦果将由国家和社会‘买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职能主体,我们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梁彬心检察官以问题开场,引发参会人员的思考。接着,她介绍了辖区涉罪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和案件特点。


涉案未成年人不同程度地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结构复杂、家庭监护缺失、家庭暴力、抑郁、辍学等困境问题。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呈现出冲动作案、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等特点,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呈现出监护缺失导致被性侵、隔空猥亵性侵+敲诈勒索、因“网络交友”导致被性侵等特点。



相关法律普及


随后,梁彬心检察官为大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涉及的重要制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主体)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主体)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是指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第四条: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即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违反本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履行查询义务,或者招用、继续聘用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二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管理教育,不得歧视;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处分或者采取以下管理教育措施:

(一)予以训导;

(二)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

(三)要求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

(四)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

(五)要求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

(六)其他适当的管理教育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矫治教育措施:

(一)予以训诫;

(二)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三)责令具结悔过;

(四)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

(五)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

(六)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七)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八)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

(九)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矫治教育措施的实施,不得妨碍阻挠或者放任不管。


第四十三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八条: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有关单位发现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执法重点难点


“如何预防涉未案件的发生?建议区民政局、妇女联合会、教育局、公安机关、文体局、人力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作为,掌握辖区困境儿童如黑户、辍学、家暴等情况,加强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两项制度和对住宿业、娱乐场所、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梁彬心检察官为区人大专项执法检查提供建议。


她带来两宗真实案例:在魏某某综合救助案中,龙华检察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魏某某就学、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在黄某某综合救助案中,龙华检察开展多部门联席磋商会议,监督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解决黄某某户籍、就学、监护权安置等各项问题。


梁彬心检察官还结合办案情况提出目前监管工作存在的难点,即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社交引发的大量性侵案该如何解决?她认为可以从强化家长监护责任、优化学校教育管理、完善网络平台监督等方面加强网络监管。



我院履职情况


讲座最后,梁彬心检察官介绍检察院履职情况。2019年7月,龙华检察在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设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2020年6月,在龙华区委、龙华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龙华检察牵头,与龙华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等13家单位,在全市再次率先出台《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两项制度。2021年开始,龙华检察未检贯彻落实“四大检察”统一集中办理部署,通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综合履职,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综合保护实效。


龙华检察对校外培训机构入职查询工作开展公益诉讼,邀请多部门会商,推动龙华区成为全市首个实现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入职查询制度全覆盖的辖区。


与会代表纷纷为本场讲座进行点赞:“此次讲座内容翔实,有数据有案例有普法,我们深受感触。”大家纷纷与梁彬心检察官展开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我们能否创建未成年人就业帮教基地?不仅能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及就业服务,还能营造环境氛围,有助于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辖区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强化对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安保人员等员工的资质、品行的审查。”


“保护未成年人,预防大于惩治。我们要加强多部门的衔接,形成合力,打造立体化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


梁彬心检察官呼吁道:“在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中,锦上添花不难,可贵的是雪中送炭。我们不仅要秉持着情怀担当,更要用雷霆手段落实相关机制和监督,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重回人生正轨,让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看到光和希望。”



接下来,龙华检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推进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有机“融合”,加强与区人大、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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