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增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9月12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对邓某某、杨某某、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三案召开公开宣告会。龙华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伍孝平,案件承办检察官,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人员,龙华区人大代表许楷楠、容乐霖、李小玲出席此次会议。
一、公开宣告,切勿触碰法律“高压线”
“各位被不起诉人要深刻吸取此次违法犯罪的教训,真正认识到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敬畏法律,切勿心存侥幸,今后坚决不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公开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述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三位被不起诉人展开集中训诫。
三名被不起诉人进行深刻反省,均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树牢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二、诉源治理,探索醉驾治理之策
伍孝平主任就如何进一步加大对醉驾违法犯罪活动的警示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意识,结合办案数据和醉驾治理成效,提出了构建醉驾全链条防控体系工作思路。
“2023年1月至8月,龙华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数在同期案件总数中的占比超过25%,位于本院所有刑事案件的首位。”
伍孝平主任提到,龙华区检察院通过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醉驾综合治理,一是成立专业办案团队,二是实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三是分层治理,严格把握起诉必要性,四是深度释法说理,对醉驾人员开展训诫工作。“有效遏制醉驾案件高发态势、降低醉驾对社会及民生的潜在危险,不能单纯依靠刑事手段,需综合施策,警示、教育群众认识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性。”
伍孝平主任还提出了以下工作思路:
1、加强宣传,强化醉驾源头治理
加强检警联动,深化普法宣传;引导商家有效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压实商家劝阻义务;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普法。
2、整治代驾行业乱象,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恶意代驾行为不但违背代驾人员职业操守,更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和作用,督促行业公司整改落实。
3、惩治结合,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机制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治罪和治理有机统一,对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其自愿进行社会公益服务。
三、积极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龙华区人大代表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人员围绕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充分发表意见,并为“公开宣告+集中训诫+公开承诺”模式点赞。他们均提到,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机制大有可为,希望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让其发挥应有作用。
不酒驾、醉驾,才能“久”驾。接下来,龙华区检察院将继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司法公正为核心,把醉驾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群众“道路上的安全”。
(来源: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