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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检察丨构建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双向奔赴”新格局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6-01-16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汇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政协深圳市龙华区委员会办公室和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区政协和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定职责,聚焦平安龙华建设、服务保障民生、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公益保护、社会治理、司法公信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衔接工作,构建五项工作机制。


01 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


区政协与区检察院做好监督衔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会商解决问题。区检察院定期通报年度重点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推送检察动态,听取收集委员意见建议并推进落实。


02 建立相互邀请参加,监督履职活动机制


区检察院邀请区政协委员参与各类检察履职活动,支持其发挥专业优势为办案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推动构建公益诉讼协作平台,保障委员规范化、常态化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区政协开展专题协商、调研视察等活动时可邀请区检察院人员参与,增进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03 建立线索收集、转交,和落实反馈机制


区政协社会委员会集中收集监督衔接领域的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将重大问题线索转交区检察院视情转化为法律监督事项。区检察院把办案中需区政协协助推动解决的问题转交区政协社会委员会,由区政协各专委会视情转化为提案、议题等。


04 建立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


区政协和区检察院建立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区检察院从委员提案中发掘法律监督线索并视情依法转化为检察建议,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区政协从检察建议中梳理对策建议并视情转化为委员提案,借助民主监督力量推动相关问题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


05 建立整改落实效果,协同评估机制


区政协、区检察院通过实地察看、座谈听证等多种方式,对监督衔接事项整改落实效果开展协同评估,推动形成闭环管理。对检察建议和政协提案共同推动的事项,若存在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等情形,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区政协依章组织视察调研和民主监督,合力保障监督成果落地落实。


双向奔赴,未来可期。接下来,区检察院将以签订《实施办法》为契机,加强监督配合、完善监督机制、破解监督难点,推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1+1>2”的监督效果,努力为龙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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