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关于判处监禁刑罚罪犯刑罚执行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判处监禁刑罚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机制,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加强判处监禁刑罚罪犯刑罚执行工作活动。活动由龙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锐意主持,龙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建军,龙华区法院、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华区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人民监督员,龙华区检察院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工作专班成员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活动现场,龙华区法院、龙华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华区司法局联合签署了《深圳市龙华区关于加强判处监禁刑罚罪犯刑罚执行监督与协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在全市率先推出的区级判处监禁刑罚罪犯刑罚执行与执行监督规范性文件。《意见》的签订,标志着龙华区在判处监禁刑罚罪犯刑罚执行工作领域建立起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机制,有力推动龙华区刑罚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随后,龙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介绍了区检察院近三年判处监禁刑罚罪犯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并对《意见》各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该《意见》共20条,结合龙华区判处监禁刑罚罪犯刑罚执行工作在交付、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执行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对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不予收押处理方式、暂予监外执行衔接程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从工作机制层面提供了清晰可行的解决路径,旨在推动形成全区政法单位跨部门协同的刑罚执行工作合力。
在交流环节,与会同志结合各自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疑惑进行了深入分享和探讨,在互动中增进理解,在对话中凝聚共识。
会议最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建军作总结讲话,就做好龙华区刑罚执行工作对各政法单位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刑罚执行工作的时代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机制,全面提升协作配合效能;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切实筑牢刑罚执行安全防线;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刑罚执行工作根基。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做好判处监禁刑罚罪犯刑罚执行工作,不仅关系到生效刑事裁判的全面落实,让“纸面上的正义”真正转化为“现实中的正义”,更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与法治信仰的培育。
接下来,龙华区检察院将联合龙华区法院、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华区司法局深化落实《深圳市龙华区关于加强判处监禁刑罚罪犯刑罚执行监督与协作工作的意见》,各司其职,推动形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格局,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