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11月25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设立,2017年1月7日正式挂牌。
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内设5个业务机构和3个司法行政机构。5个业务机构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3个司法行政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检务保障部。
近年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湾区意识、特区标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坚持高速度推进、高标准履职、高水平创新,努力打造深圳市反应最快、信息最透明、司法最公正的检察机关之一,不断朝“建设深圳检察新坐标”迈进,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