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演技越好,刑期越长......这是一个建立在谎言之上的爱情故事。
一天深夜,郑某跟往常闲暇时间一样,点开社交平台开始刷小视频。
“阿sir,你好!”映入眼帘的一条私信留言引起了他的注意。
私信留言的晓女士(化名),因为看到郑某的账号主页有一张身着警服的自拍照,以为他是一名警察。实际上,那是郑某曾在某剧组饰演警察群演时留下的纪念照片。
可看到晓女士长相甜美的自拍头像后,正欲打字作解释的郑某停了下来。片刻之后,他决定以“阿sir”的身份,重新组织语言,去认识一下这位白月光......
郑某为了巩固自己“阿sir”的人设,开始在各种警匪片、刑侦剧中刻苦学习“相关知识”,找出当时做群演时偷偷“留下”的影视道具警官证,并在网上淘下仿制警服、手铐等道具开始“待命”。
一段时间的网络交往后,两人逐渐熟络,开始线下见面。
一来二去,郑某利用市公安局“阿sir”的人设,顺利地捕获了晓女士的芳心。在随后的日子里,郑某日常穿的这套仿制警服,“见证”了两人约会、恋爱、家庭聚会。
晓女士在这位“阿sir”的猛烈追求下,最终同意结婚。
婚后不到一年,郑某在社交平台上又遇到一名主动私信留言的杨女士(化名),好奇的他点开对方自拍头像后再次心动,便故伎重施,利用“阿sir”人设开始了对另一位白月光的追求。
再次“捕获”另一位白月光的郑某早已踏入婚姻殿堂,或许是因为脚踏两条船而有所顾虑,他向妻子提出了一个奇葩的离婚理由,谎称自己在执行任务时失手打死了人,会被判处巨额赔偿及牢狱之灾,要离婚才能让家人免受牵连。
听完丈夫的“肺腑之言”,晓女士只能含泪答应,随后两人办理离婚手续。临别时,郑某还向晓女士要了2000元用于在“服刑”期间所需要的“生活费”。两人离别之后,郑某带齐保持“阿sir”人设所需要的全部道具,向所在公司申请了休假,偷偷前往外地,希望与杨女士开始新的一段恋情......
有种痴情叫依依不舍,离婚后,晓女士默默地通过共享定位看着前夫的定位慢慢向北方挪动。最终,定位点在北方某省停留了几天。
“难道更换了服刑地点?”带着疑问,晓女士决定前往市公安局一探究竟......
听完晓女士离奇的故事,真正的“阿sir”们一头雾水,觉得事有蹊跷,随即迅速开展调查。
不久后,两地的真“阿sir”们联合行动,逮到了正在外地谈恋爱的假“阿sir”郑某,并在现场查获假证件、假制服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郑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